处置“早产蛋糕” 光有重罚还不够

   2015-12-15 374
核心提示: 近日,浙江绍兴上虞一家超市因销售6盒价值仅30元的“早产蛋糕”,收到市场监管部门开出的5万元高额罚单,号称“史上最严罚单”。10月14日,上虞市场监管局百官

 近日,浙江绍兴上虞一家超市因销售6盒价值仅30元的“早产蛋糕”,收到市场监管部门开出的5万元高额罚单,号称“史上最严罚单”。10月14日,上虞市场监管局百官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一家超市进行日常检查时,意外发现了6盒“早产蛋糕”。“我们检查时是10月14日,蛋糕的生产日期竟然是10月16日” 。执法人员还发现,这家超市有一款乳酸菌饮料已超过保质期。(人民网,12月14日)

  乍一看新闻,也许有人会质疑,仅仅因为销售价值30元的“早产蛋糕”,就被罚款5万元,是不是处罚过于严重,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但是,在笔者看来,重罚“早产蛋糕”,并无不妥。虽说刚刚过期的食品,可能不会对身体造成大的伤害,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过期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严重的伤害呢?所以,从安全的角度来说,个别超市为了降低损失,篡改生产日期,将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而被重罚,一点都不冤。

  此外,从法律角度来说,重罚“早产蛋糕”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10月1日起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起罚额度从以前的2000元至5万元变成现在的5万元至10万元。

  但是,在这里,我们不去讨论“早产蛋糕”被重罚冤不冤,而是去探讨直接扔掉过期食品所产生的浪费问题。现在的大型超市,食品类基本上是接近保质期的时候就会被直接强制处理掉,而且这个所谓的强制处理,基本上是直接扔垃圾箱,全国的超市加起来,每天扔掉的刚刚过期的食品,更是无法计量。

  而且,现在消费者对于那些保质期比较长的食品,往往接近保质期一个月就不会买了,保质期短的更糟糕,这其实是一种不成熟的消费理念。笔者以前也在商场上过班,如果摆得少了,摆不满货架,就没人买,摆多了,大部分又都扔掉了,造成了食品的浪费。

  那么,该如何既保证消费者买到放心食品,又能避免食品浪费呢?对于即将过期的食品,现在很多的超市,都会对其降价促销,有的超市也会以员工内部价的形式,低价处理掉。前几天,法国刚刚出台的法律规定,超市刚刚过期的食品,只要还没坏,就可以捐给慈善机构,其实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毕竟,我们的国家还有那么多的贫困人口,还有一些人在为填饱肚子而发愁。

  最后,保证食品安全,处置“早产蛋糕”,光有重罚还不够。我们该从这起事件中看到,对于如何处理即将过期的食品,避免食品浪费,我们其实还有很多功课需要做,还有许多做法值得改进。

来源: 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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