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的食品包括食用植物油、肉及肉制品、调味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焙烤食品等6类食品,不合格样品10批次。其中,焙烤食品样品2批次不合格,均是仁寿圣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圣香园肉松蛋糕。 仁寿圣香园食品有限公司位于眉山市仁寿县视高镇兴家村二组,2批次不合格产品的生产日期分别为2015年6月25日及2015年7月7日,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含量分别为1.5g/kg 及1.4g/kg;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含量分别为173 mg/kg 及169mg/kg;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分别为2.2及2.1。
据了解,本次抽检的焙烤食品主要包括冷加工糕点、热加工糕点、饼干等。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品质指标、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和微生物等31个指标。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食品安全法》及有关规定开展核查工作,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下架、停售、召回等措施,并及时上报核查处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