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所买的蛋糕及吃出的疑似避孕套
温州网讯“他们说是橡皮手套,可我觉得就像是个安全套,真心一辈子都不想吃蛋糕了!”昨日,家住洞头灵昆的杨女士拨打热线,称自己三天前在当地新乐购超市购买了一款惠家牌蒸蛋糕,竟然吃出了一个类似安全套的东西,让她恶心到想吐。
然而,厂家对此却称可能是橡皮手套。到底是手套,还是安全套?
蛋糕里吃出异物消费者疑为安全套
杨女士来自湖北,今年26岁,一家人都在温工作生活。
杨女士说,三天前,她到灵昆繁灵路2号的新乐购超市购物,分别买了散装的蛋糕和饼干。蛋糕是惠家牌蒸蛋糕,标价18.5元/斤,她买了不足一斤,花了17.5元。
当天晚上,杨女士吃了一个蛋糕,没感觉异样;第二天,她拿出第二个蛋糕吃时,咬了一口,就感觉嘴里有一个有弹性的东西,以为是椰果就继续嚼,但越嚼越感觉不对劲,吐出来一看,发现是一个塑料套子,当即恶心不已。杨女士说,当时,她第一个感觉是这是一个安全套。
之后,她把这事告诉了丈夫,丈夫立刻带着她和蛋糕找到新乐购超市讨要说法。新乐购超市帮忙联系了厂家,厂家同意赔偿,但关于赔偿金额双方一直协商不下来。
由于杨女士已向洞头区市场监管局投诉,昨日该局相关工作人员已前来取证调查。
厂家称不是安全套
应该是橡皮手套
发生这事后,作为蛋糕的销售方新乐购超市也一直在帮忙调解。该超市的谷店长称,该超市开业至今已有四五年,而这种惠家牌蒸蛋糕是今年开始在超市销售的;21日接到杨女士的投诉后,他立刻联系温州地区总经销,该处派人来检查过,认为不是安全套,应该是橡皮手套;关于赔偿金额,在向厂家反映后,厂家同意一赔十,但杨女士不愿接受。
昨日,记者联系到惠家牌蒸蛋糕的厂家泉州惠家食品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已了解该情况,并且已经向厂里反映,厂里已经在调查,初步判断这是橡皮手套,并非安全套。
该工作人员表示,考虑到杨女士已经咬过蛋糕,如杨女士认为有必要进行身体检查,厂家愿意承担这笔费用;至于赔偿,希望能与杨女士再行协商解决。
-律师说法
存在瑕疵属于过失不宜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应云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同时,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因此,无论杨女士购买的蛋糕里含有手套还是安全套,均不影响超市或厂家向杨女士的赔偿义务。
应律师表示,如果杨女士吃了蛋糕造成人身伤害,厂家或超市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但结合习惯和常理,蛋糕存在瑕疵应该属于厂家的过失,因此,即便经查蛋糕中的异物确认为安全套,也不属于厂家或超市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或侮辱行为,杨女士也不宜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厂家愿意一赔十,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如果杨女士接受,当为较理想的赔偿方式。对于双方因此产生的纠纷,超市和厂家均采取了积极主动的态度,建议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