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萍乡讯 记者曾玲、实习生姜超报道:连日来,一则“‘宏明’接二连三的出事, 8月6日买的面包玩‘穿越’,生产日期居然变成10日,在食品问题上如此糊弄顾客。宏明,也算是萍乡的老牌子,你这样自毁,当消费者是傻子?”的网帖信息陆续在多个论坛、微信上热传,引发网友围观。对此,8月10日,上栗县宏明食品有限公司通过中国江西网进行了回复并公开致歉。 该公司行政部陈经理介绍,关于连日来网上及微信朋友圈传播的宏明手撕面包日期提前一事,经公司调查,手撕面包是8月6日生产的,产品保质期96个小时,到8月9日都已经过期了,8月10日都是过期后的时间了,这是一件不符合逻辑的事情。手撕面包是“宏明西饼”的招牌产品,日销售平均有400个,如果故意要打8月10日的日期,也不可能同一批产品就一个出现此日期。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陈经理说,公司还在调查,但这个不能够成为公司推卸责任的理由,公司确实是工作失误,此次事件让广大网友、微友及消费者担心,深表歉意。 陈经理表示,关于此次事件我们不是炒作,也没有请人炒作。我们以后一定加强管理,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服务。我们宏明是一家合法、正规的企业,我们愿意真实面对事实和任何困难,请大家继续关注和监督宏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