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食品报
本报讯 前不久,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本次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1类食品765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检出38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抽检糕点52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45批次。
本次抽检的糕点主要包括绿豆糕、粽子、其他热加工糕点等。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粽子》(SB/T1037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根据不同产品,抽检项目包括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等19—22个指标。
本次共抽检52批次糕点产品,不合格样品7批次。标称为陕西省富平旭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桃酥、合阳宏波食品厂生产的桃酥、蒲城家福乐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瓜子片、陕西远航机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满嘴香大桃酥、韩城市薛氏桃酥店生产的桃酥,不合格的原因是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明矾、泡打粉等导致铝超标;标称为西安长安区大众食品厂生产的枣沙蛋糕,不合格的原因检出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标称为西安市临潼区麦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不合格的原因是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柠檬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