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延吉市北兴糕点厂无视法律法规无证生产食品,受到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严厉处罚。
今年6月,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了对延吉市北兴糕点厂的2份群众投诉举报。举报称,在延吉市北兴糕点厂生产的月饼中发现了烟头和毛发。
经调查核实,延吉市北兴糕点厂是一家老字号朝鲜族民俗食品生产企业,但在去年换证期间因企业卫生环境差等原因未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在生产现场发现生产区、生活区无隔离,生产场地无防蝇、防鼠、防虫设施,随意更改生产日期等大量违法违规问题,并发现部分霉变食品。
执法过程中,延吉市北兴糕点厂消极应对、百般推脱,拒不提供生产销售记录。在被查封后的半个月里,拒不停产,直至6月16日仍私自生产加工食品,严重侵害了公众利益,践踏了法律的尊严。
日前,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作出了没收违法食品(货值折合人民币2.6205万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违法货值七倍罚款18.343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食品生产者,生产食品必须持证守法经营,食药监管部门将对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及时公布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希望广大群众加强监督,发现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31、8333999,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将对举报者予以奖励。
来源: 延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