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一黑作坊日产百余箱面包

   2013-09-13 235
核心提示:近日,有市民举报,大兴区魏善庄村一民房内存在一面包黑作坊。京华时报记者暗访发现,该作坊无任何资质,卫生环境脏乱不堪,每天生产百余箱面包并送往顺义、朝阳

近日,有市民举报,大兴区魏善庄村一民房内存在一面包黑作坊。京华时报记者暗访发现,该作坊无任何资质,卫生环境脏乱不堪,每天生产百余箱面包并送往顺义、朝阳等多家大型市场。

  前天,大兴多部门联合执法,对该作坊进行了查抄处理。

  举报

  存在多年无人查处

  “制作面包时制作环境必须卫生,但这作坊开了好几年,环境又脏又乱,根本没人管,也没人查处”,市民王先生举报称,作坊没有厂名,院门始终敞开,四五名男工经常赤着上身,将面包放入封装机进行封装。

  王先生介绍,这个村子内全都是民房,并没有厂房。该作坊原本也是民房,几年前由该作坊老板租下来后,便被改成了面包作坊。“从厂门口看觉得挺脏的,我们都不在他们那买面包吃”。

  暗访

  苍蝇横飞满地油污

  该作坊位于大兴区魏善庄村内。9月4日,记者以“买面包”的名义进入作坊院内。首先看到5个面包架,出炉不久的面包被放在上面,周围苍蝇萦绕。面包架一旁,是一台封装机,即将入袋的面包被扔在封装机的铁板传送带上。

  该走廊左右两旁各有一间屋,左边的屋子内存放成品面包,据记者目测约有300余箱,每箱20袋。走廊内侧还有4间屋,分别是蒸面包的房间、存放原料的房间和搅拌面包馅的房间。记者发现,简陋的搅拌机被放在地上,黏稠的果酱从搅拌机内流出,搅拌机旁是各种添加剂的罐子。工作间内光线昏暗,满地油污,封装机和铁架子均有厚厚一层污垢。

  厂内工人均为男性,因天气炎热打着赤膊,个别工人边抽烟边工作。在工作间内,记者并未在显著位置发现相关证件。

  流向

  送往市场多家摊位

  随后,记者在厂外蹲点,发现该厂每天凌晨5点都会送一批货。

  9月5日凌晨5点,记者跟着该厂货车来到了石门市场,经统计,这次共运面包约150箱。据了解,一箱约20个面包。待货车走后,记者进入石门市场,发现几乎所有食品摊位均售有该作坊生产的面包,且在市场内售卖的面包中,有部分面包没有生产日期。

  据食品大厅内的一名摊位老板称,该厂每天只来送一趟,每次都是早上6点左右到石门市场。“每家摊位需求不一样,有的八九箱,有的十几箱。”

  该老板说,该厂出售的面包批发价为1元至1.5元不等,商贩们会以2元至2.5元的价格再出售。

  老板说,这家作坊做了很多年,很多摊位都愿意从该厂进货,“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可以退货”,若面包卖不掉,厂方则会派人回收,“只要别退的太多,每次退一二箱,他们都照单全收”。

  查抄

  联合执法取缔窝点

  前天上午11点半,大兴区质监局、工商局、魏善庄镇食品办、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及属地派出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前往魏善庄村的面包黑窝点,开始清查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共查抄包装袋共41捆、大豆油17桶、面包粉25袋、白砂糖6袋、馅料8袋、芝麻10公斤、成品面包3000袋。大部分的原料的成品面包,由质监局没收,剩下的未上包装袋的面包,交由魏善庄镇政府处理。

  在场查收的食品添加剂和成品面包,质监局的工作人员会将其带回检验,如果发现有对人身体有害物质,将会依法对面包窝点的老板和工人进行处理。

  前天下午3点,该窝点的老板已经被公安机关带走接受调查。据了解,该窝点的老板姓杨,福建人,从2011年开始与妻子郑某在此经营,手下的9名工人全部来自老家福建。

  老板杨某介绍,制造面包的窝点是租来的房子,曾经办过生产执照,但执照过期后便没有继续办理,目前属于无证经营。

  杨某称,该窝点除送货到顺义石门市场外,还会送到王四营、马驹桥和东五环市场等地,均是大型批发市场。关于每天的进账,杨某称记不清楚,但据记者估算,以石门市场一处为例,每天早晨送150箱左右,这一天的货款为3000元至5000元不等。

  追访

  私刻公章冒充品牌

  记者发现,该作坊所使用的面包包装上均写有“北京绿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海公司)标示,并印着该公司的地址和“任君品”的商标。

  对此,绿海公司李经理表示,该公司的确有“任君品”这个品牌,但并没有魏善庄村的分厂,且该公司不生产面包,只生产豆制品。

  执法人员表示,该作坊未经绿海公司同意,私自印制写有绿海商标的包装袋。

  “不过他们也很会钻空子”,执法人员称,这些包装上的地址和厂家名称都是冒充绿海公司,注册商标“任君品”与绿海公司真正的注册商标虽然在名称上相同,但在商标结构上略有不同,不能以侵犯商标权定其罪,该面包只能算是“山寨品”。

  此外,执法人员在作坊内发现一枚私自刻制的公章,上面写有“北京绿海食品有限公司,质检专用章”。执法人员表示,如果涉及到伪造印章的问题,会将作坊老板杨某等人交由刑侦部门处理。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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