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霉变出状况 工商调解化纠纷

   2013-08-05 414
核心提示:8月4日,记者从隆昌县消委会金鹅第一分会了解到,该分会近日调解了一起因面包霉变,消费者食用后出状况的消费纠纷。7月26日,隆昌县石碾镇市民刘女士在金鹅镇一

8月4日,记者从隆昌县消委会金鹅第一分会了解到,该分会近日调解了一起因面包霉变,消费者食用后出状况的消费纠纷。
7月26日,隆昌县石碾镇市民刘女士在金鹅镇一家大型超市购买了一袋面包烤片,两个女儿食用后不久出现肚子痛、腹泻、发烧等不适症状。这时,她们才发现剩余面包已经有霉变现象,便投诉到隆昌县消委会金鹅第一分会。
接到投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对剩余面包以及购买票据进行核实,发现面包虽然是在保质期内日,但剩余的面包烤片确实如刘明慧所述已经出现霉变现象。于是,工作人员与超市负责人联系,要求他们送刘明慧的两个女儿入院检查治疗。同时,向县局做了汇报。
经过四天的住院治疗,刘明慧的两个女儿已康复出院。与此同时,消委会工作人员组织超市与刘明慧,按照《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由超市支付医疗费用310 元,一次性补偿刘明慧护理费1600元,误工费2400元。
4日下午,记者从隆昌县工商局获悉,上述事情发生后,各工商所已对辖区内的超市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均未发现霉变面包。

来源:内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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