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多8英寸“缩水”蛋糕 引行业计量单位乱象

   2013-07-04 113
核心提示:卡拉多8英寸“缩水”蛋糕 引行业计量单位乱象 ○南昌质监部门称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律师表示蛋糕标注质量更合适 日前,南昌市民朱先生订购了一个“8寸”的蛋糕

 卡拉多8英寸“缩水”蛋糕 引行业计量单位乱象

    ○南昌质监部门称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律师表示蛋糕标注质量更合适

    日前,南昌市民朱先生订购了一个“8寸”的蛋糕,通过测量发现蛋糕体直径长度只有6寸。对此,南昌市阳明路上的卡拉多蛋糕店郑店长解释称,店里出售的蛋糕使用的计量单位是英寸,这是“公司定的”。记者随后走访南昌市的马得利、雪贝尔、新金冠等蛋糕店发现,这些蛋糕店的工作人员对于英寸等计量单位均没有具体概念。南昌市质监局计量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市场上蛋糕店使用的英寸、磅等不是法定计量单位,律师建议蛋糕标注质量更合适。

    不少市民会忽略蛋糕的计量单位

    反映 直径“八寸”的蛋糕只有六寸

    朱先生告诉记者,6月16日,他到卡拉多南昌市阳明路店预订生日蛋糕,看中一款造型不错的生日蛋糕,“当时我要求按这款造型定做一个8寸的蛋糕。”

    6月18日,朱先生取走了蛋糕。回家后拆开外包装,“一眼看出这个蛋糕不到8寸,比此前在其他蛋糕店定的8寸蛋糕要小很多。”朱先生用尺量了量,发现蛋糕体直径长度只有6寸。

    朱先生拨通卡拉多的电话询问,“接电话的店员解释称是蛋糕衬底8寸。”朱先生随后又用尺子量了衬底,发现衬底直径也不过只有7寸。面对质疑,另一店员接过电话称是按英寸计量,而店长在电话中给出的回应是,蛋糕盒直径为8寸。

    “究竟是怎么量出8寸的,他们的说法不一致。”店员给出的多种解释令朱先生一头雾水。

    回应 蛋糕按英寸计量销售

    记者来到位于南昌市阳明路的卡拉多蛋糕店了解情况。记者询问店员是否有8寸的蛋糕,一名女店员指着柜台的一块圆形巧克力蛋糕说:“这款就是8寸的。”记者观察发现,这款生日蛋糕的标签上标明售价188元,还标有数字8,其后紧接符号“﹟”。

    “这是怎么量出来的?后面的井字符号代表什么?”面对记者的询问,这名店员表示:“我们这里的蛋糕是按英寸卖的,蛋糕的直径是8英寸,后面的符号就是英寸的意思。”

    就消费者朱先生反映的情况,该店负责人郑店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他们的蛋糕是以英寸为单位计量的,顾客买蛋糕时都会参照柜台里的实物展品,店员介绍时用“寸”,“存在告知不准确的过错,将进行规范”。

    郑店长还称,店员介绍时会给顾客看产品图册以供挑选,上面标明的计量单位是英寸。随后,他向记者提供了一本产品图册,记者看到,蛋糕图上的计量单位是“吋”(即英寸)。

    记者通过查询获知,英寸系英美制长度单位,并非我国法定的计量单位,而且,英寸的代指符号是“in”,而非“#”。多数顾客对英寸和符号“#”并没有具体概念,不符合认知习惯。对此,郑店长表示:“这是公司定的。”

    调查 蛋糕店乱用计量单位普遍

    针对蛋糕的计量方式,记者走访了南昌市内的马得利、雪贝尔、新金冠、好利来等蛋糕店。

    在雪贝尔叠山路店,店员称他们的蛋糕是以“磅”计量。记者询问一磅有多重,店员解释称:“一磅等于9英寸,两磅就是10英寸。”

    记者表示英寸是长度单位,而磅是质量单位,两者是怎么换算的?一名店员称:“我们也不知道,公司培训的时候是这么说的。”

    那么,会不会对售出的蛋糕称重呢?对此,店员直言不讳:“从来没有称重过,不管多大的蛋糕我们都不会量。”

    记者调查走访发现,上述提及的蛋糕店,只有好利来是以法定长度单位“厘米”对外标称,而其他的蛋糕店均以英寸或磅为计量单位售卖。

    耐人寻味的是,这些蛋糕店的工作人员对于英寸等计量单位均没有具体概念,而对这些计量方式的认识,他们归咎于公司培训。

    “用英寸洋气一点,其实这些都只是一种叫法而已。”叠山路马得利蛋糕店一糕点师向记者直言,蛋糕不是以蛋糕体的直径定价,而是与工艺、材料、厚度、长度等多方面有关。

    质监 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市场上出售的蛋糕使用英寸、磅等计量单位是否合法呢?6月26日下午,南昌市质监局计量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蛋糕店使用的英寸、磅不是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计量法》明确规定,各行业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在长度上是厘米和米,重量的法定计量单位是千克和克,蛋糕店使用的寸、英寸、磅等计量单位都不合法,蛋糕店乱使用计量单位,是违法行为。

    蛋糕应用什么单位计量?不少市民认为,蛋糕是立体状的,按长度卖不科学,应该用体积或质量来计量显得更为直观。

    事实上,2012年4月20日正式实施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此有明确规定。标准规定了液态食品、固态食品、半固态或粘性食品,要用能直接体现质量或体积的克、千克、升、毫升进行标注。

    江西求证沃德律师事务所王军成律师表示,“寸”、“英寸”、“磅”,都不是《计量法》规定的标准计量单位。尤其是一些国外的或不常用的计量单位,消费者没有明确的概念,很难直观判断实际与商家宣传的是否一致,容易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蛋糕标注质量出售更合适。”
新法制报--江西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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