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工商清理霸王条款 面包券不再“过期作废

   2013-03-24 222
核心提示:东南网-海峡导报3月24日讯(记者 张惠玲 通讯员 黄静燕 陈润晖)拿着面包券去提货,却被告知错过了兑换有效期,面包券成了一张废票。不少消费者都有过面包券“过

东南网-海峡导报3月24日讯(记者 张惠玲 通讯员 黄静燕 陈润晖)拿着面包券去提货,却被告知错过了兑换有效期,面包券成了一张废票。不少消费者都有过面包券“过期作废”的遭遇。3月以来,芗城区工商局集中开展霸王条款清理工作,叫停面包券“过期作废”的规定。

执法人员认为,面包券设置兑换期属于商家单方面行为,并没有法律效力,面包券“过期作废”的规定缺失公平性,属典型的霸王条款。

执法人员提醒读者,除了按季节性生产的月饼等食品外,过期不允许作废同样适用于其它食品预售券,如果商家单方面拒领,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

贴个标签就成了“五粮液”

东南网-海峡导报3月24日讯(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郑爱国 宋毅红)一个体户,为了推销自己经销的白酒,竟在白酒的外包装盒贴上“五粮液”的商标。近日,龙海市工商局对其进行了查处,并处罚20000元。

据介绍,执法人员从冯某的店内,查获106瓶假冒“五粮液”白酒。

灶具没熄火保护装置 经营者领罚两万

东南网-海峡导报3月24日讯(记者 张惠玲 通讯员 黄静燕 沈学勤)近日,芗城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市区一燃具店货架上销售的部分台式家用燃气灶具,未按照国家标准配置熄火保护装置,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法扣押了在售的不合格灶具,并将样品送往福建省燃气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检验。经检验,确定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灶具。

工商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相关条款,对店主林某做出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灶具44台、罚没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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