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店竟卖3个月前产品

   2012-07-14 207
核心提示:中国江苏网7月14日讯 随着天气越来越热,食品开启后一天不吃就可能会长霉、变质,因此各种食品的保质期也越发为广大市民所关注。而笔者在一些超市、蛋糕店发现,
中国江苏网7月14日讯 随着天气越来越热,食品开启后一天不吃就可能会长霉、变质,因此各种食品的保质期也越发为广大市民所关注。而笔者在一些超市、蛋糕店发现,不少市民钟情自制糕点前去购买,而其背后的质量安全问题却往往被忽视。

  赣榆的李女士打来电话,要求工商局要好好管理自制糕点食品,因为她就遇到了一块3个月前的“穿越”糕点。她称在县城某知名蛋糕店里,准备购买一款价值30元的栗子糕给孩子食用。李女士询问营业员:“这种糕点都是什么时候生产的?”营业员回答:“我们产品都是当天直接从生产地海州送来,因此最多也是昨天生产的!”得到比较肯定的回答,李女士放心地选择了一块。但是当结账的时候她瞟了一眼生产日期,赫然发现标注的生产日期是3个月前的。这样的糕点当然不能吃了,更不能卖了。李女士当即就对这款糕点产生了质疑,营业员看后也感觉到挺吃惊的,但是营业员解释道:“可能是贴错时间了!如果是3个月前生产的,现在还不早就长霉了呀!”他们再三说这糕点确实是早上刚刚送到的。李女士虽然也知道有“买一罚十”的规定,但是出于不想增加纠纷的考虑,她还是选择不购买糕点。

  这种事情到底是偶然发生的,还是超市、蛋糕店本身就把关不严呢?近日,笔者来到我市振大超市一探究竟。在该超市食品专区看到,货架上自制糕点玲琅满目,前来选购的消费者也比较多。笔者在散装糕点下方的标牌上看到,上面大多只标注了名称和生产日期,而没有保质期、原材料、生产者名称、生产者联系方式等信息。在这些标牌上显示的生产日期大多为3天前的日期。笔者就糕点的保质期、生产日期等问题对销售员提出质疑。该销售员表示,“上面标注的日期是不准的,有时工作忙就忘记调换了。”该销售员还指出他们的糕点都是当天生产的,“白天卖不完,晚上我们会限时低价促销,一天下来基本都能卖完,绝对能保证新鲜!”

  我国《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第十条规定,“由经营者重新分装的食品,其标签应按原生产者的产品标识真实标注,必须标明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而第十一条则规定,“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标注的生产日期相一致”。据了解,部分超市、蛋糕店自制糕点没有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把关,存在质量安全隐患,需要引起重视。希望会“穿越”的糕点不要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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