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奶奶介绍,6月10日下午,儿子在温泉岔路口附近的王子蛋糕店买了4份蛋糕带回家放入冰箱冷藏,准备留给高一的孙子当宵夜。12日晚11时许,孙子下晚自习回家后食用了其中的两份面包后,不久便出现腹痛、呕吐现象。一家人急忙为其服药施救,病况才有所好转。怀疑是面包质量有问题的孙奶奶找到蛋糕店欲讨说法,却未得到满意答复。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王子蛋糕店,孙奶奶剩下两份面包已长出霉斑,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6月10日6时,其中一份标示在常温28℃保存48小时,另一份为96小时。
王子蛋糕店相关负责人称,孙奶奶10日购买的4份蛋糕中,有两份的保质期为48小时,由于孙奶奶将面包存放时间过长,12日晚11时已属过期,其孙子正是因为食用了过期面包,才出现呕吐症状。因此,蛋糕店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孙奶奶剩余面包都已过期,很难取得质监部门对面包质量检测的精确结果,因而无法判断其孙子出现呕吐症状的原因。为此,他提醒市民,在遇到类此事情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并迅速将食品送往有关部门检测,并保留相关证据,方便自己维权。
来源:咸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