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质疑
红笔一挥有效期被后移两天
昨日,记者来到张泾新村二区邵女士家,此时她所买的蛋糕仍剩下近三分之一,被她摆在桌上再也不敢食用。她说,他儿子是去年12月31日过生日,他爱人正好有100元克莉丝汀的抵用券,于是她在上个月12月30日下午5点多赶到市区临顿路克莉丝汀门店购买蛋糕。她说,当时店里专柜还留着两个蛋糕,她选中了一个128元的,因考虑到要31日食用,她还特地询问店员蛋糕是否新鲜,得到的答复是“中午做的”,于是她用100元抵用券以及28元现金购买了蛋糕,还花4角钱买了一个包装袋,因急着赶去学校接儿子放学,店员打包好她就把蛋糕拎回了家。
“我听说蛋糕是当天中午做的,就想放两天肯定没问题。”邵女士说,回家后她把蛋糕存放进冰箱,等第二天晚上儿子过生日时,他们一共吃掉了一半,还有一小半给侄子带回了家,“到今天早上,我给儿子准备早饭时,才发现蛋糕包装上的日期很奇怪,很明显是被人用笔改动过。”邵女士说。记者看到,该包装盒外侧所贴的产品规格表上,标明蛋糕的品名为“胚芽乳植脂奶油裱花蛋糕”,“生产日期”与“保质期至”两栏均为红色印刷字体,但“生产日期”的最后一位数字以及“保质期至”的最后两位数字均被红色笔涂改过,依稀可以分辨出,更改前是“生产日期:2011年12月25日 保质期至:2011年12月28日”,涂改后则成了“生产日期:2011年12月26日保质期至:2011年12月30日”。
店方回应
可能会配错盒子涂改不可能
邵女士说,昨晨发现问题后,她立即将蛋糕封存,同时打电话给侄子家,让侄子不要继续吃蛋糕。“儿子一年才过一次生日,本来挺开心的,没想到遇到这种事,心里真不是滋味。”她表示,目前家人心里都有了疙瘩。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市立医院东区东侧的克莉丝汀临顿路店,店长杜女士在查询销售记录后,确认12月30日第59笔单子使用了上个月100元抵用券和28元现金。但对于邵女士质疑店方涂改生产日期一事,她予以否认。她介绍说,以往克莉丝汀出售的蛋糕均不在包装盒上标注日期,这一规定是近一个月前开始实行的,由此也不排除店员配错包装盒的情况,但无论是上海配送的蛋糕还是在苏州本地做的蛋糕,均使用上海总店搭配的包装盒,一个盒子对应一个蛋糕,上面所标注的日期由总店打印,一般保质期为4天。
同时店长取出一个蛋糕,指着上面红色奶油涂成的“1.1”说,以这个蛋糕为例,实际生产日期是1月1日,但总店所配的包装盒上生产日期却被推前一天,成了“12月31日”,而对于为何蛋糕实际生产日期与包装盒标注日期会不一致,她表示自己也不知情。至于邵女士一家吃了过期的蛋糕,店长称,他们认为,蛋糕在出售时只要还在保质期之内,便是“新鲜”的,顾客在店里询问时他们也会这么回答,因此店方不存在问题。
律师说法
日期标注应与产品一致
江苏同益大地律师事务所赵晖律师介绍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商家私自涂改产品有效期的行为,是会受到相应处罚的,但顾客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至于标注日期,赵律师介绍说,按照法律规定,产品包装上所标注的生产日期以及有效期应当与产品实际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一致,对于不一致的行为,商家的任何说法都是站不住脚的,对于因此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害,商家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记者结束采访时,店长向记者要了邵女士的联系方式,表示会与顾客进行解释和沟通。
姑苏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