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德州8月19日电 8月16日上午,家住齐河县仁里集镇郭庄村的郭先生在仁里集镇政府驻地附近的某副食商店购买了3斤临沂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麦格尔TM”儿童饼干,共计18元。回家后给女儿吃时,想不到女儿嚼到异物呛咳起来。郭先生发现,半截饼干里有一个硬物,仔细确认后发现是一段铁丝段。郭先生找该商店进行理论,该商店工作人员却说,饼干也不是自己制造的,让郭先生根据外包装上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直接和生产厂家联系。郭先生听后非常气愤,于是,来到齐河县工商局仁里工商所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仁里工商所执法人员同郭先生一起来到该副食店,执法人员向该副食店负责人说明了情况,郭先生拿出购物小票和所购的“麦格尔TM”儿童饼干,副食店负责人确认是在自己这里购买的。工商所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儿童饼干进行了下架封存,并下达了询问通知书。此后,工商所执法人员按照《食品安全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副食店负责人进行了耐心讲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副食店同意赔付郭先生10倍饼干价款共计180元,并当场向郭先生赔理道歉。
工商部门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在购得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等食品,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同时,在选购产品时,尽量到正规的经营场所购买。购买产品后,如果包装是透明的,可仔细查看一下,发现有异物则不要开启,立即找经销商处理。如产品已经开启,也应立即反映给经销商,同时进行拍照取证等工作,以备日后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