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期达利园糕点案入山西工商十大食品案

   2011-07-07 479
核心提示:近日,山西省启动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本次活动中,山西省工商局公布了2011年全省工商系统10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其中闻喜县销售过期达利园糕点案位列其

近日,山西省启动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本次活动中,山西省工商局公布了2011年全省工商系统10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其中闻喜县销售过期达利园糕点案位列其中。

2011年4月12日,闻喜县工商局在市场巡查中发现,闻喜县城镇娟娟糖酒副食商行在其办公室将过期的达利园牌瑞士卷糕点日期涂改后又包装销售,被依法查获。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涂改工具以及涂改过的过期达利园牌蛋糕食品35袋,重新包装后尚未销售。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八)项的规定,构成了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2011年5月10日,该局依据该法第八十五条的处罚规定,依法没收超过保质期的“达利园”牌蛋糕35袋、罚款10000元。

法律分析:经营者追求利益最大化,诚信经营、依法经营意识缺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要加大监管力度,要对食品经营企业进行督促检查,促使其落实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对即将到保质期(临界期)的食品及时进行清理、下架和处理,不让过期食品流入市场,以确保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和消费安全。

附:山西省工商公布的十起典型食品案

一、原平市伪造涂改生产日期销售不合格饮料案

二、原平市经销过期食品案

三、大同市未履行进货查验手续案

四、昔阳县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案

五、吕梁市未落实索证索票等制度案

六、闻喜县销售过期达利园糕点案

七、大同市销售假冒汾酒案

八、长治市销售侵权“空军茅台酒”案

九、晋城市捣毁制售假冒汾酒黑窝点

十、侯马市未履行法定责任销售过期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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