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餐饮业工资将集体协商 最低标准2000元

   2010-12-06 422
核心提示:讯 2日上午,沈阳市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交流会在沈阳市总工会举行。由于餐饮行业属于劳动特质以及工时特点相对复杂的服务性领域,且规模和档次不同,沈

讯 2日上午,“沈阳市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经验交流会”在沈阳市总工会举行。由于餐饮行业属于劳动特质以及工时特点相对复杂的服务性领域,且规模和档次不同,沈河区总工会实行分类指导协商。

会上记者了解到,餐饮行业普遍存在的超时工作矛盾有望在沈阳市通过集体合同方式解决,明年沈阳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将达到90%以上。

由于餐饮行业属于劳动特质以及工时特点相对复杂的服务性领域,而且各企业存在不同的规模和档次,因此沈河区总工会实行了分类指导和协商。“从今年签订的合同文本看,针对厨师岗位,我们协商确定的最低标准是小饭店不低于2000元,中档饭店不低于3000元,大酒店不低于4000元。针对服务员岗位,我们协商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小饭店不低于1000元,中档饭店不低于1200元,而大饭店则要不低于1500元。”

浏览更多热点新闻请点击:

 
收藏 0打赏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版权声明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赣ICP备20220033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