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2日出台限制月饼等商品过度包装告诫书

   2010-09-04 368
核心提示:讯 2日,郑州市质监局召集月饼、糕点、化妆品等行业的企业开会,向他们发出一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提醒告诫书》,提醒这些厂商不要过度包装。 这份告诫书提醒,

讯 2日,郑州市质监局召集月饼、糕点、化妆品等行业的企业开会,向他们发出一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提醒告诫书》,提醒这些厂商不要过度包装。

这份告诫书提醒,中秋节前夕,郑州市质监部门还将集中对红酒、月饼、茶叶、杂粮、化妆品等高档礼品易集中出现过度包装的生产及销售领域,开展一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限制过度包装规定的,要予以处理,并责令限期整改。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委于2005年9月2日,发布了月饼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月饼》(GB19855-2005)。由国家质检总局与国家标准委共同发布的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也已于2009年3月31日发布。《食品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在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些标准和规则,都对月饼等商品的包装做出了强制性规定,不允许过度包装。比如月饼,其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单粒包装的空位应不超过单粒总体容积的35%,单粒包装与外盒包装内壁及单粒包装间的平均距离应不超过2.5cm。

郑州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强制性规定实施后,过度包装现象已经有较大缓解,但是由于规定中的处罚力度很低,对于一部分厂商来说,没有达到威慑效果。

告诫书透露,国务院组织制定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已经完成意见征求,预计很快会出台。这份条例,将加大对过度包装的处罚力度,最高可能会处罚5万元。

郑州市质监局副局长张新才说,商品过度包装主要表现为包装层次过多、包装空隙过大、包装成本过高、选材用料奢华、不利于回收利用等。这些豪华的过度包装,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还会助长奢侈浪费的社会风气,由于其“重外表轻内容”,也会让老百姓对传统节日的亲情感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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