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8月24、25日,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展开执法检查,并查找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检查共分3个检查组,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副主任李宝权、徐璐带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连加诚、温贵纯、宋铁瑜参加检查,副市长王玲、副市级调研员刘兴烈陪同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到盛发菜果批发市场、铁西区九路农贸市场、十二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15家有代表性的单位和企业现场检查,与食品经营者和现场群众深入交谈等方式,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重点执法检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王玲作了关于沈阳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在进一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工作中,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实施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完善配套法规和制度建设,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等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表示,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法》在全市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检查组提出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增加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提高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产业化程度等意见和建议。
赵长义指出,市政府在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缺位、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要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加以统筹安排、扎实推进;二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健全和完善舆论监督、群众举报制度,推进食品安全监督的社会化;三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的责任,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齐抓共管,杜绝食品安全监管空白和盲点;四要标本兼治,出重拳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活动,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做好食品安全防范工作,努力提升沈阳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整体水平;五要合理布局,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市场体系,以满足群众需求,要扶持龙头食品加工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发挥其引领和示范作用;六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必要投入,不断提升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能力,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水平,为让老百姓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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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使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会从今年年初开始进行专题调研、组织对《食品安全法》法律知识的培训,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13个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也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执法检查收到良好效果,受检单位表示会尽快增设食品检验设备,立即着手加强卫生环境管理等,积极主动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