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据悉,东莞市已决定将餐饮监管职能从卫生部门移交到食品药监部门。由于现实情况繁杂,移交“三定”方案拟推迟到亚运会后,东莞市卫生局要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在移交过渡时要坚守岗位,防现监管真空。
特殊机构设置影响东莞移交
2009年6月1日起,我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规定餐饮服务的全部安全监管工作由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由此,卫生部门以前的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要进行移交。
但东莞由于特殊的行政体制,餐饮监管职能移交遭遇尴尬。20余年来,东莞没有县一级的卫生部门,市卫生局只能委托镇街医院承担基层食品监管的主要任务,包括2000平方米以下场所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餐饮场所监督等。而承担这些职能的镇街医院防疫科,同时还负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免疫、职业卫生等多种职能,简单地将该机构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显然不切实际。在另一方面,市食品药监局目前没有专业的管理队伍,食品科人数不过10人,面对4万家餐饮场所、近百万从业人员的庞大监督对象,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移交“三定”方案正起草
2009年11月,东莞市食品药监局在时隔8年之后划归地方接管。借此时机,东莞市政府决定落实食品药监部门接管餐饮环节监管。目前,作为移交工作的关键环节,“定编制、定机构、定职责”的“三定方案”正在加紧起草中。
记者获悉,目前各镇医院防疫科和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共有直接或者间接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接近700人,其中具备执法权的卫生监督员就有49人,不少人身兼餐饮职能和公共卫生监管职能。如何保证职能顺利移交又不影响当前医疗系统的正常运作,是当前最关键的问题。“我们希望接管部门满足两个前提,一是有明确的执法和监督队伍,二是这支队伍有足够的技术水平和监管经验。”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食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他们也提出了一个设想:让部分中心镇街自行承担餐饮监管职能,在镇内综合协调解决。但该设想是否获批,需要市政府决定。
移交过渡期谨防监管真空
据了解,食品监管“三定方案”正式出台,至少要等到亚运后,在移交之前,餐饮环节监管职能仍由卫生部门履行。
“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性非常强,尤其是餐饮场所监管,很难照本宣科,至少需要5年的现场工作经验、才能预判风险。”城区一医院防疫科主任告诉记者,他希望在过渡时期,相关部门能够充分考虑餐饮监管的复杂性。“我们反复要求,在亚运即将来临这个关键时刻,各个镇街卫生监管部门千万不能松懈、尤其是对全市1.3万多家集体食堂,更是不能放松监管。”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将采取积极措施,严禁移交期间出现监管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