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启动实施花生良种补贴试点项目,确定河南省为项目试点省份之一。
5月7日,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0年中央下达我省生产用种补贴试点面积720万亩,每亩补贴10元,补贴资金共计7200万元;繁种补贴试点面积50万亩,每亩补贴50元,补贴资金共计2500万元。重点补贴高油品种,兼顾优质食用型品种。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花生种植面积大,生产基础好,布局集中,产业化水平较高,农民对新技术、新品种接受能力强的原则,依据2008年国家统计局公布资料,我省选定正阳、邓州、滑县、方城、开封、汝南、延津、泌阳、淮阳、新野、中牟、民权、尉氏、杞县、桐柏、内黄、唐河、睢县、长垣、镇平等20个县(市)作为花生良种补贴项目试点县(市)。
大田生产良种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实行直接发放现金、良种推介、自愿购种。严禁按人头或耕地面积平分补贴资金。良种繁育补贴采取省级推介良繁品种,良繁任务分配到项目县(市),由项目县(市)择优确定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承担良种繁育任务。
按照要求,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