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北京市工商局通告四种不合格食品停止销售,其中由鞍山天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盛之源”山楂罐头一批次产品因糖精钠超标,被列入“黑榜”。该样品名称为“浓缩山楂果肉”,样品规格为568克/瓶,生产批号为2009年1月12日。
记者调查了解到,和北京停售“盛之源”山楂罐头同规格的产品在沈有售。
但由于厂家怀疑是遭人“暗算”,所以暂不考虑对抽检出问题的同批次产品进行召回。
调查:同规格罐头在沈有售
昨日上午,记者在沈阳南二食品批发市场一家销售山楂制品的档口里,发现“盛之源”山楂罐头有售。
记者注意到,这里所售的山楂罐头与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规格一样,只是生产批次不同。
据女销售员透露,这款产品主要销往一些小超市,目前,这种山楂罐头暂时缺货,如要订货,销售商可以和厂家联系,随时都可以发货。
记者随后在沈河区、和平区和皇姑区走访了10家超市和商场,均未发现不合格山楂罐头。
回应:厂家怀疑遭“暗算”
昨日,针对一批次山楂罐头在京被抽检出问题一事,鞍山天盛食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冯洪新称,厂家可能遭人“暗算”了。
“这次检出问题的产品是无糖罐头,我们在生产过程中,从来没添加过糖精钠!”冯洪新表示。
“接到抽检报告后,我都被搞迷糊了,我们已申请复检了。”冯洪新表示,该企业已将相关批次的产品送到鞍山当地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结果在一周内会出来。
此外,冯洪新表示,该企业暂不考虑对抽检出问题的同批次产品进行召回。“复检如果再出现问题,我们肯定会召回相关产品,并接受消费者退货。”冯洪新说。
提醒:糖精钠超标食品有害
记者从质监部门了解到,糖精化学名称为邻苯甲酰磺酰亚胺,市场销售的商品糖精实际是易溶性的邻苯甲酰磺酰亚胺的钠盐,简称糖精钠。
据质监部门专业人士介绍,糖精钠的甜度约为蔗糖的450-550倍,我国食品卫生标准规定糖精钠可用于糕点、饼干和面包等食品中,最大使用量为0.15g/kg,但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和人们一日三餐中的主食(馒头、发糕等)不允许使用糖精钠作甜味剂。
质监部门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应适当控制购买含量高的甜味剂产品,如果经常食用糖精钠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因摄入过量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
行业揭秘
1斤糖精钠顶300斤白糖用
昨日,记者调查了解到,这次北京市工商局检出的“糖精钠”在食品添加剂市场卖得很火。
一家食品添加剂商铺内销售人员透露,糖精钠的甜味是白糖的数百倍,因售价低卖得最好,深受一些中小规模的食品生产企业青睐。
记者随后走访了5家销售食品添加剂的商铺,每家都有糖精钠产品,售价在每斤40元到20元之间。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赚取暴利,经常会用糖精钠代替白糖用。”昨日,国内一家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质检部相关人士透露说。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50公斤/袋的白糖市场售价为205元,0.5公斤/袋的糖精钠售价一般为25元,而多数销售人员透露,在食品制作过程中,“一斤糖精相当于300斤白糖。”
以此计算,食品生产企业买一袋25元/斤的糖精钠做甜味剂使用,相当于花615元买了300斤白糖,企业可以一次节省590元的费用。(来源:辽一网)
推荐阅读:恩贝儿等婴幼儿食品遇“质量安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