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因店员记错了约定的送货时间,预订的生日蛋糕没有及时送到,店方提供双倍赔偿却仍被顾客拒绝。
昨晚,市民宋女士致电本报称,他们一家为母亲过生日,等到晚上11点,蛋糕也没有来。
宋女士回忆,4月27日,她在安定门一家蛋糕房为母亲预订了一个140元的生日蛋糕,并约定4月30日送到指定地点,后来因庆生宴改到了5月3日,她通知店方5月3日晚7时许送到。
昨晚7时许,宋女士一家如期给母亲庆祝生日,但生日蛋糕迟迟没送到。晚8时许,她致电蛋糕店,才被告知店员错将5月3日记成了5月30日。当时,店内工作人员承诺,蛋糕晚点儿会送到,且返还宋女士140元现金。“快11点了,工作人员说还没找到我家。”气愤之余,宋女士拒收了生日蛋糕,并向店方提出,除了应当返还等额现金外,进行10倍蛋糕价的经济补偿。
今天上午,蛋糕店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新来员工不熟悉电脑系统,记错了顾客约定时间。蛋糕店高经理表示,店方准备进行双倍蛋糕价格的经济补偿,并将送上一束鲜花向宋女士道歉。
但宋女士表示不接受,并坚持要求对方给予10倍经济补偿。(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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