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新婚燕尔的妻子过生日,囊中羞涩的丈夫竟去盗窃。没等妻子吹灭生日蜡烛,他就被戴上手铐。昨天,记者从开封尉氏县人民法院获悉,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李某是尉氏县蔡庄镇人,2006年因犯盗窃罪曾被判过刑。刑满释放后,李某洗心革面。邻居王大婶打心眼里喜欢李某,就将侄女王某介绍给他。2008年5月1日,李某与王某喜结连理。但是,一个月后,李某就被刨伤了手指,为看病还欠下了一大笔账。其后,妻子王某下楼梯时不小心摔得腿骨骨折。为此,李某花光了兜里仅有的几十元钱,但是第二天是妻子的生日。本想送妻子一件漂亮衣服,可这一切都将化为泡影。
李某郁闷至极,独自一人骑着摩托车出去转悠,返回时看见路边有一废品收购站,正好女主人领着小孩关门出来。李某乘机进入屋内,用钢筋棍将抽屉撬开,偷走1400元钱。第二天上午,李某为妻子买来了漂亮衣服和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他一整天沉浸在恐惧和喜悦之中。晚上,正当李某为妻子点亮生日蜡烛,唱起生日快乐歌时,一副手铐戴在了他的手上。
法庭上李某痛哭流涕,诚心悔过。但是,李某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犯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